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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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00:00

    为积极迎接安全生产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建设,强化员工安全责任意识,我司结合实际,制定《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参建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有的设施(包括住宿、饮食条件)必须符合管理规定;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种施工用电、设施的管理;各种施工机械如果不符合必备条件则禁止进场施工,在停止作业时必须要在指定的地点整齐停放;施工现场所开挖的各种沟槽,都必须要有围挡防护,所有用于防护的围挡及指示牌都要有明显标识,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各种塔吊、提升机和脚手架的搭设、防护都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规范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人员执证上岗的规定,工作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各个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查,发现事故安全隐患、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向各参建单位转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并要求在工地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借此引起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组织人员对各个工地进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对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
    根据方案部署,6月12日,公司杨晓峰副总、纪委督察室林书楠主任及各项目经理组成检查小组,分别到海秀西匝道、长秀片区路网、海甸岛环岛路、红城湖分洪工程等工地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工作,经检查,发现各施工单位都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了施工现场施工文明,所有的设施(包括住宿、饮食条件)符合管理规定、各种施工机械在停止作业时都在指定的地点整齐停放、施工现场所开挖的各种沟槽都有围挡防护、所有用于防护的围挡及指示牌都要有明显标识,并有防护作用、检查工地现场都有悬挂警示作用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
    最后,检查小组召开总结会议,杨副总强调,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各项目经理一定要深入实地,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切实把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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