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海口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加强企业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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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1 00:00 来源:办公室

    编者按:为加强机关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健全责任机制,保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高效行使职权,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2008年8月21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口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以致影响机关效能,贻误管理工作,损害管理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危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等行为,追究其效能责任。对构成违法违纪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纪律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口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海口城投于8月27日收到该《办法》后,根据韩柏董事长、黄舸总经理指示,公司将相继开展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加强企业效能建设。

                                            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该《办法》
    2008年8月27日,在接到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海口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后,海口城投立即行动,通过公司内部论坛(BBS)向全体员工转发了该《办法》,要求大家深入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加强效能建设的决心,一定要在工作中贯彻落实该《办法》,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紧跟市委、市政府的步伐。
                                             强化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
    2008年9月5日,公司在内部论坛(BBS)上下发了《关于开展效能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9月8日起进一步加强员工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效能检查工作,要求公司各部室按公司作息制度继续抓好员工的上下班纪律,按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制定公司效能督办工作方案
    为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快速、高效运转,切实体现公司“精品、高效、廉洁、创新”的企业宗旨,防止办事拖沓,互相推委,效率低下,错失公司发展良好时机问题的出现,在接到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海口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后,公司韩柏董事长决定,由办公室、经检督察室联合制定《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加强效能督办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快速高效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开展。
    根据领导安排,办公室、纪检督察室结合公司实际,于9月8日完成了《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为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将董事长、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交代督办事项、政府部门下文经办公室批转至各业务部门完成的事项、工程口、房建口、投融资口、资产运营口等联席会议或部门会议纪要需要落实的事项及各个业务部门申报的业务事项及部门需要督办的事项等四个方面作为督办工作的重点,同时对不按督办程序办事,出现互相掣肘、推诿、扯皮而延误工作的情况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机制。待公司领导审核后将正式下发各部门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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