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艰辛办实事,教师喜领房产证--记通华小区办理房产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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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1 00:00 来源:投资一部

    2009年4月30日,海口市的李老师来到我司,开开心心领取了房产证,叹道:“这下领到房产证,可算住上放心房了”。可殊不知这办证背后有着怎样的不为人知的艰辛。
    为改善教师住房问题,我司按海口市政府关于处置积压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于2005年7月从市房改办将通华小区6、7号楼收购续建为教师公寓,以980元/平米的超低价优惠转让给海口市的教师。此次我司提供给无房教师的住房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金滩路11号通华小区内的6、7号楼,该楼为9层框架结构,原为“停缓建”工程,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住宅192套,为两居室及三居室。该项目于2005年12月动工,2006年4月竣工。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项目应享受我市停缓建工程减免税优惠政策。在为通华小区教师住户申请减免税时,由于国家给予海南省的减免税政策期限为2007年5月止,因此在这之前,海口凡是符合减免税优惠政策的项目全部集中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税,由于停缓建工程项目多,一些项目甚至有成百上千个分户,增加了免税审批时间,造成税务审批工作量遽然增大,导致减免税时间延误,延缓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为此,我司经办人及部门领导不畏艰苦,每天奔波在税务局窗口和客户之间,一方面与客户沟通,积极准备材料,另一方面与财务部门齐心协力,不厌其烦的收集证据,配合税务审查。在税务部门迟迟不能审批的情况下,我司在韩柏董事长的亲自督办下,多次给海口市政府及税务局发函,向市政府及税务局阐明情况,将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全体教师办证的迫切愿望反馈给各级领导,申请尽快办理减免税手续。经过不懈的努力,海口市税务局终于在2009年1月审核完通华小区6、7号楼住户的减免税手续。之后,我司于2009年4月完成了房产证办理工作,并通知广大教师前来领证。教师们欢欢喜喜的领到房产证,我司也为解决教师的安居问题再添新功。
    从2004年初开始,我司遵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积极参与海口市拆迁安置房、危房安置房、解困房“三房”建设,并按照“三房”建设与停缓建工程处置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我司先后收购并续建了“滨江花园”、“通华小区”停缓建项目,续建面积达7万平方米,投入资金5800万元,提供解困房 192 套、教师住房 192 套、其它住房 238 套。为海口市重点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为海口市教师、特困市民和普通市民解决了安居问题。在将来的开发经营中,我们将继续贯彻政府民心工程精神,参与安居工程、宜居工程的建设,为普通市民创造和谐家园。

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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