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城投公司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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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3 00:00 来源:纪检督察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海南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琼治办【2010】206号和《海口市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公司于今年7月份开始在公司内部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查。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
    为做好该项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担任。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纪检督察室。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次活动的开展,各级法人单位和各业务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及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目前自查自纠工作正在开展当中。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实施的。公司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活动将充分利用公司OA平台、局域网平台和互联网、城投早班车、板报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68556983、68556500)、举报信箱(linshupa@yahoo.com.cn),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为10万元。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将在今年12月份完成,力求形成“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治理工作体系,一方面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查清并纠正设立“小金库”等资产和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契机,通过完善机制、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和强化监管,逐步建立我公司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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