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喜获“海南省2011-201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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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1 00:00 来源:办公室
    近日,喜讯传来,公司被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海南省2011-2013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海口市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国有企业。
    与以往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相比,此次评选环节更多、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涉及平台建设、创建工作自查、省文明办检查等多个环节。为了继续延续公司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在全体员工中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尚,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谐企业建设,公司迎难而上,认真总结,积极投入到本次海南省文明单位申报工作中。
    此次被评为海南省文明单位主要得益于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韩东光为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涵括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保证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在业务实绩,社会声誉方面。十一年来,公司作为城市融资大平台,累积融资资金约359亿元,累积新建和改造城市路网历程约264公里。承担了海口市绝大部分保障房建设项目,6年来已完成保障性住房266.55万平方米,近28233套。完成新玉沙学校、西海岸第九小学、华侨中学初中部、琼山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琼山华侨中学新校区等一批教育项目建设任务,并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成功推出了城市海岸、紫园、蓝城一号、蓝城印象等位于西海岸的高品质楼盘项目。三是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公司安排相应经费开展职工全体文化活动,保障了职工的身体健康权。同时,积极开展与国资系统兄弟单位的联谊互动,拉近了广大职工的关系。四是在优化环境建设方面。公司定期开展卫生教育,培养垃圾分类理念,配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办公空气清新,厕所无异味、无病媒生物孳生,无抽烟现象。提倡无纸化办公,节约用电用水,向节约型单位迈进。五是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海口城投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热心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大力弘扬互帮互助的团结友爱精神,曾多次组织员工参加无偿献血,组织党员到海口福利院看望老人和儿童,在四川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及2010年海南抗洪救灾活动中,积极组织员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募捐等活动,十一年来,公司累计爱心捐款达500万元以上。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全体员工的社会责任感,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按照省、市文明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在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文化建设、传播文明风尚、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厉行节俭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组织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认可。曾荣获“海口市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2005—2008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市国资委2009年度重点监管企业综合考核先进企业”、“市国资系统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第一名”、“市国资系统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标单位”、“2011年度国资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先进企业”、“2012年度海口市重点项目大会战项目推进单位一等奖”、“2012年度国资系统经营业绩工作考核先进单位”、“海口市总工会工人先锋号”等荣誉。
     “海南省文明单位”是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是促进企业全面发展的巨大动力,公司将倍加珍惜,再接再厉,为海口市建设“四宜三养”和“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司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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